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中途公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交都市”建设,加强和规范中途公交站台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特制定《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中途公交站台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司,请严格遵照执行。 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中途公交站台管理规范 为加强中途公交站台的管理及维护,不断完善公共交通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持续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候车环境,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发展进程,打造亮丽的城市风景线,特制定本规范。 一、站台的组成及功能 (一)中途公交站台是城市特定的公共设施。其主体主要包括候车亭立柱、顶棚(遮雨棚)、导乘牌、广告灯箱、照明系统、候车座椅等设施。 (二)其主要功能是为群众出行提供信息查询、出行指引、临时休息等候车服务。 二、运营管理 (一)定期对灯箱广告进行逐一检查,画面需保持完好,及时查缺补漏,不得出现严重掉色、破损、褶皱、脱落等现象。 (二)站点广告灯箱内所刊登的商业广告要符合文明城市建设标准,内容应积极、健康。 (三)站台广告位项目的采购,需定期将采购项目信息、项目用途、中标单位信息、合同履行日期等相关采购信息上报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四)商业广告租赁到期的,应及时更换新承租企业的广告,若无承租的站台广告位,应立即更换使用公益广告。广告灯箱不得出现空缺、白版。 (五)公益广告的内容、形式应按上级要求执行,重点时节,公益广告的刊登比例应按上级主管、文明办等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场站公司要定期对站台公益广告进行维护,画面保持清晰完整,内容需定期更新,及时更换老旧画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三、公交站点、站名的变更 (一)对于公交站点的迁移、改造、拆除等工作必须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授权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改、损坏、围挡公交站点设施,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制止并追偿相应损失。 (二)对于新开线路及新增站点,应保证在新线路开辟前1日完成新站点候车亭的建设以及线路信息导乘牌的安装工作。 (三)因调整线路走向,需调整停靠站点的,应保证在调整生效当日完成全部沿线站牌信息的更新及安装工作。 (四)涉及工程施工围挡,需迁移站点位置的,应保证在围挡实施当日移除原停靠站点上的全部线路牌,并在原站点张贴关于新站点位置的指引告示,并说明调整原因及持续时间等信息。 (五)涉及工程施工围挡,需取消停靠站点时,应在围挡实施前3天提前公布站点取消信息,并说明取消原因及持续时间等信息,确保正确引导及方便群众及时调整出行计划。 四、冠名 (一)场站公司要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过寄送通知信函的方式告知商业冠名的企业。 (二)对续期冠名的公交站点,场站公司应在续期合同生效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信息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对未续期冠名的公交站点,场站公司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备,由主管部门对站点名称进行重新命名。 五、日常保洁 (一)应配备专业维护清洁队伍,定期对公交站点的候车亭进行维护清洁,确保站台设施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无擅自悬挂物品。 (二)保持线路信息导乘牌表面无污渍、无遮挡,内容显示完整。 (三)发现公交站台被擅自迁改、损坏、围挡,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六、站点巡查 (一)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站点的服务设施进行巡逻、检查,发现站台张贴具有煽动性质、易造成扰乱及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广告,要迅速清除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大程度的控制及降低负面影响。 (二)确保候车亭立柱基础(底座)稳固,外观无明显破损、脱漆等现象。 (三)候车亭的遮雨棚不得出现倾斜、断裂、下坠等现象。 (四)发现站台内安装与其使用功能无关的任何设施,要立即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设备维护 (一)指派有专业资质的电工对站内用电设备及供电系统进行定期巡查维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手动测试。 推荐产品 阅报栏-10 公交候车亭-03 公交候车亭-06 仿古候车亭-01 灯箱 智能万佛墙 电动叉车 竞价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