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7〕268号 来源:市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8 12:22:58 点击数: 打印本页 字号: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实施方案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评审,确定吉安市为2017年江西省“公交城市”创建工作试点城市,并将于2019年底对我市公交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切实做好“公交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公交城市”创建为契机,以居民出行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坚持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定位,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创新驱动、集约环保、循序渐进”发展原则,大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实现城市公交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思路。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立足吉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政策,通过科学规划,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级交通枢纽为支撑,推广低碳、环保、智能公交,实施公交提速工程,强化交通需求管理,大力实施“规划引领、线网优化、枢纽支撑、绿色交通、智能公交、公交提速、平安出行、服务提升、社会配套”九大工程,从政府政策、规划用地、财政、体制机制、人力资源和宣传考核等方面,为吉安市公交优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公交城市”目标。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提高公交分担率、公交站点覆盖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率等具体措施,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公交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低碳环保、政策完备的公交优先发展环境,建成以大站快车线为骨干、公交干线为主体,公交支线、出租汽车方式为补充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效率、低排放的公共交通方式成为吉安市民出行的首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二)目标分解序号 项目 指标名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1 设施装备 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 46.8 52.9 58.4 59.1 2 公共专用道设置比(%) 10.5 11.5 12.0 13.0 3 公共汽电车进场率(%) 100 100 100 100 4 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智能调度系统、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系统 1、建成公交网站、掌上公交APP、电子站牌等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2、建成GPS车辆运营智能调度管理系统,配置车载终端监控设备。3、成立公交警备室,配备20-30名公交治安巡防员队伍。 1、设置井冈山大道公交专用道信号分时段优先系统,高峰时段信号优先。2、公交专用道在高峰时段禁止社会车辆驶入,设置违章抓拍系统。 5 电子站牌设置比率(%) 21.3 21.3 21.3 21.3 6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标台) 12.6 13.0 13.5 14.0 7 服务水平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40.5 41.0 42.0 42.0 8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9 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车平均运营时速(km/h) 21 21 21 21 10 全国交通一卡通 已通过交通部验收 实现互联互通 11 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 0 0 0 0 12 保障措施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每年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13 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修编《吉安市2016-2030年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组织实施 14 设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 2017年制定 15 政府投资比例(%) 90 >90 >90 >90 16 运营补贴到位率达100% 100 100 100 100 17 建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推荐产品 阅报栏-10 公交候车亭-03 公交候车亭-06 仿古候车亭-01 灯箱 智能万佛墙 电动叉车 竞价托管